“金九银十”是结婚旺季,筹备婚礼是新人们的头等大事,婚庆、酒店、蜜月旅行等预定业务非常火热。今日,湖北省消委发布2017年第7号消费提示,提醒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新人在婚礼操办的过程中,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注意“订金”“定金”两者区分
湖北省消委提醒,许多新人在预定各项婚庆服务时,太在乎价格上的优惠程度,而忽略在缴纳预付款时商家收取的是“定金”还是“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消费者第二天改变主意想在别的商家购买服务,找以前的商家拿回“定金”,往往不能如愿。
提醒:预付款切记区分“定金”与“订金”。
“金牌司仪”不一定货真价实
许多新人为了能让婚礼过程更加完美,热衷于请“金牌司仪”主持婚礼,而婚庆公司推荐的所谓“金牌司仪”真的就是金牌吗?一些商家,往往利用消费者对行业的不熟悉,相同的司仪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时而“金牌”,时而“普通”。
提示:“金牌司仪”应该是获得过某些奖项的司仪,不要听婚庆公司一面之词,多方了解才行,切勿被忽悠。
婚礼跟拍玩专业数码概念
新人们都希望自己的结婚过程能被全程记录下来,留做纪念。一些商家也利用消费者的这一点心里,将婚礼跟拍分为“数码摄像”与“专业数码摄像”,价格上也会有所不同,消费者由于对专业知识的缺乏,一般都会选“专业”。
提示:切勿注重机器好坏,忽视操作者技术高低。
口头约定难兑现
在婚礼、租车、酒店的预定上,消费者要多加留心,切莫仅凭“口头约定”就把相关服务事宜交付商家,有些商家常以结婚旺季为由,临时加价,或者改变服务标准,侵害消费者利益。
提示:所有服务的购买都需订立合同,把所有事宜都写在合同内,确保自身合法利益。
湖北省消委提醒消费者,如在结婚过程中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向当地工商部门或到消费者组织投诉,及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记者 郭婷婷 陈时忠 夏添)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编辑 彭秀芬 实习编辑 文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