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词】一个地方的工商业场所是活跃当地经济活动,促进市场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带动就业,也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而商铺则是这些商业场所的基石。然而,在一些地方的工商业场所,许多商铺的经营者们却对少数职能部门的收费行为监管缺位很无奈。
【配音】崇阳百盟一马建材市场,目前有182家商户入住,建筑材料销售额占据崇阳城区百分之五十的以上。然而,在市场火红的背后,在此经营的广大商户对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收取的高价电费一直心存不爽。
【同期声】百盟一马个体工商户
督查员:他们跟你们收的是多少钱一度电?
商户:一块二
督查员:物业收你们一块二的电费,有没有和你们协商是怎么?
商户:没有。
【配音】据了解,当地电力公司按每度电0.83元的标准向百盟一马收取电费。但为何百盟一马物业管理公司却把标准提高到1.2元/度向商户收电费呢?
【同期声】百盟一马物业
物业:电力公司给我的是八毛三,到我这里算总表数,总数以下的费用包括线路维修、损耗、人员工资全部都是我的,这个电有差价。
【配音】对于该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提高标准收取电费的做法,崇阳县物价部门有是怎样处理的呢?
【同期声】
崇阳县物价局:百盟一马,我调查的是商业用电一块二一度。
督查员:(百盟一马)物业能不能把公用电费、办公用电、居民用电和商业用电混在一起一个标准收?
崇阳物价局:(无语)
督查员:物业备案有用户协议没有?(物业)重复收费你们去监管了没有?
崇阳物价局:我这方面没有接到这方面的投诉。
【解说词】督查员在进一步走访中发现,崇阳县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标准收取商户电费的问题,在咸宁市温泉城区也同样存在。
【同期声】(温泉)凯越学府商户
(督察员:电费怎么收的?)电费就是一块二毛五,我们跟局物价说了以后,物价局也没办法。
【配音】因为物业公司电费收费标准过高,市温泉城区的万顺达商户和凯越学府商户在今年5月,分别向市物价局进行了投诉。但处理结果却令他们大失所望。
【同期声】(温泉)万顺达商户
他们(物价局工作人员)跟我说是合理的,这样跟我讲的,我当时就很无语了。
【配音】督查员从咸宁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局对万顺达商户的处理结果是:物业公司收取商户1.1元在合理范围。对凯越学府的处理结果是:经协调,物业与业主自行协商电价,并公示。
【配音】经查询湖北省目录电价,非直抄用户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为0.87元/度。2016年10月,省物价局专门下发《关于规范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物业或其他单位和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电价标准,凡擅自改变目录电价标准的,均属价格违法行为。那么,什么是非直抄用户呢?
【同期声】咸宁供电公司抄表班班长 何勇
非直抄用户其实就是没有到供电公司来进行报装的,有独立的一户一表的用户。(商场的商户属不属于非直抄用户啊?)嗯,对。(你们收他们是收多少钱一度呢?)我们收他们是严格按照国网公司和物价局,国家的统一定价标准,进行收取的。(比如,工商业用电就是八毛七?)对,对。
【配音】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咸宁供电公司的解答,物业管理公司似乎不应当擅自提高标准向商户收取电费,那么市、县物价部门该不该对此进行监管和制止呢?
【同期声】咸宁市物价局法规科长 邹太明
(非直抄用户电费差价)现在从上到下也没有明文规定。(你们可不可以管啊)可以管。有些方面的矛盾真是不好说。作为我们物价局也不好那个。
【配音】按照市物价部门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物业管理公司提高标准收取电费的行为他们不好管。但物价部门真的不好管吗?督察员经上网查阅,仅在今年2月21日,湖北省物价局就通报了十一起违反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的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武汉、襄阳等地7起物业公司向商户收取超出现行的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标准。今年8月31日,省物价部门针对非直抄用户电价收费问题又下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103号)并再次强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非直抄用户电价标准。
【同期声】湖北省物价局工作人员
现在按一块二收,这个形式是错误的。(工商业用电)电价你只能按八毛七收。八毛七之外的损耗什么的,你不能合并确定成电价来收取。之外的费用,你们要协商解决。咸宁市物价局不办理,我这边省局来跟你督办嘛。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