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李卫东 通讯员 张勇 戴娟)10月2日21时许,咸安交警大队宝塔中队在107国道例行路检中,发现一辆货车车厢明显超高,而车辆底盘并没有重力下压现象,满载货物的车辆与其载重不对等的情况引起宝塔中队交警的警觉。民警当即拦停该车,要求驾驶员打开车厢接受检查。
货车驾驶员丁某见状,偷偷拿出一沓现金欲贿赂民警,肯请民警通融一下给予放行,被民警严词拒绝。经查,该货车属无证运输,车内装满烟花爆竹,且车辆未悬挂任何危险物品标识,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咸安交警宝塔中队依法扣押车辆,并将案件移交辖区的咸安公安甘棠派出所处理。甘棠派出所连夜开展突审,查明丁某和刘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运输1238件烟花爆竹,从湖南浏阳市出发,欲前往河南信阳销售。目前,丁某和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