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冯洁报 荷花)10月11日下午,向阳湖镇被征地的广东畈村、石龙村和绿山村村民代表自发组织,向区政府赠送题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百姓办好实事”的锦旗,代表全区老被征地农民到龄人员3239人感谢区政府在9月底前落实发放了近三年的养老保险待遇。
为彻底解决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咸安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调研寻求对策,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7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由市区两级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老被征地农民补偿资金的决定。
为尽快将政策落实到位,咸安区政府要求乡镇办、人社、国土、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锁定时间,明确责任,完成人员信息核对、待遇测算和发放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锁定对象,固化标准,一次记账、到龄发放”的程序和原则。在锁定人员名单的基础上,以一次性补偿标准对个人账户进行记账,分期给予养老保险补偿,政府逐年筹措资金发放到龄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并承担个人账户补偿金利息。
截至9月底,咸安政府筹资5602万元,共计为全区老被征地农民全部到龄人员3239人发放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共33个月待遇3598.56万元,切实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赢得了广大被征地农民的一致好评。
同时,新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截至今年9月底,新被征地农民累计预存补偿资金11064.29万元,为439名到龄新被征地农民发放待遇324.8万元(含补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