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罗世喜 见习记者 见博 实习生 严佳琪)咸宁市通过实施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针对原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将以往基本医疗目录外不能报销的部分纳入支付范围。也就是说贫困户看病报销之后还可以再次报销,看病负担大大减轻。
10月11日上午九点,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精准扶贫一站式报销窗口,汪继如老人正在为老伴万德英办理出院手续。当天,咸宁市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在咸安正式开启,万德英老人成赔付第一人。
万德英现年68岁,患有多年的癫痫病,是咸安区汀泗桥镇洪口村建档立卡贫困户。9月25日万德英老人因癫痫病发作入住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于10月5日办理出院。这次住院老人共花了5729.99元,通过医保报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医院减免后,老人实际只支付了767元。
基金支付的是4237元,这个是因为没有进入大病,所以他大病报销为零,这个精准扶贫补充保险报了576.45元,医院给他减免了149元费用。总的费用等于医院给他报了4952元,他个人自费的部分就是767元。
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是咸宁市推进健康扶贫的一项惠民新政。按保费标准每人每年149元计算。今年,咸宁市精准扶贫补充保险费用总计4000多万元,实行市级统筹,由财政专户运行。结算系统今年9月上线运行。9月1日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系统计算,手工赔付。9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系统“一站式”即时结报。
过去病人要报销的话要在医院报销,大病要在保险公司报销。现在通过信息系统把这个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大病、精准补充保险的做在一个系统里进行结算。
精准扶贫补充保险报销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治疗必须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由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给予补偿:一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90%,目录外费用占比10%以内报销70%;二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70%,目录外费用10%以内报销50%。补偿金额上不封顶。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目录外费用超过10%以上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50%,转外住院目录外费用超过1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目前,咸宁市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正在全市各地有序进行,将惠及全市38万贫困人口。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