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日前,湖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公示,拟同意赤壁市等四城市创建“湖北省质量强市示范市”。
公示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树立一批质量发展标杆城市,推进我省自主品牌建设,湖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申报城市申请,于9月18日组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专家,按照《2016年度湖北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工作方案》,听取了申报城市关于创建工作的申述和答辩,并逐项严格考核评分。
专家组通过综合考核评价,认为蕲春县、赤壁市、石首市、襄州区等四个申报城市符合湖北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条件,拟同意发文批准创建。
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10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湖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李瑶、姚鹏,联系电话:027-87365220,87277923。
湖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荆楚网
(编辑 镇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