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民政局“四措施”法治建设有成效

通山县民政局“四措施”抓法治建设,连续3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单位”、民政重点工作考评连续3年全市排名第一;连续3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基层党建、法治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等先进单位”、局机关先后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为了加强局法治建设,该局采取“四措施”。即:健全领导体制,当好法治民政建设组织者。局党组成立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乐献忠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由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实现领导机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印章、牌子“五到位”。

坚持权责法定,当好法治民政建设实践者。制定权力清单。通用权力清单梳理,形成本部门的权力清单93项。先后出台、修订了《通山县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多部规范性文件。与10个部门建立了共享机制,完善了核对信息平台,实现了在线比对。

组织学法考法,当好法治通山建设先行者。严格执行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了《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局机关45名党员干部订阅了“法治平安咸宁”微信公众号。组织30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通过率为100%。

实施法治惠民,当好法治通山建设推动者。印发民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1000余册。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实行“一站式”受理、办结,近三年来免费为老年人登记发放优待证5380个。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3个、登记收养儿童14人,登记合格率100%,没有一例违规审批。(通山县民政局 朱必康 祝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