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0月3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4日在温泉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咸宁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