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清早,嘉鱼县簰洲湾镇金家洲村7组70多岁的骆传松,蹬着三轮车来到湖北康凯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签订3年土地流转合同事宜。公司经理张达成边倒茶边笑问:“去年您签1年的合同都犹豫,这次为啥主动要求签3年呢?”“签土地流转合同,立字为据,法律作保,我放心。”骆老汉回答。
据统计,嘉鱼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超过土地承包面积的四分之一。以前,民间土地流转基本上是口头约定或简单文书,导致纠纷不断。为此,簰洲湾镇率先推行土地流转“三权”分置,即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生产者,政府全程监督,司法负责公证,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如今,该镇流转土地11500多亩,涉及1302户,全部实现了依法流转,没发生一起纠纷。
该镇的做法目前已在嘉鱼全县推广。县、镇、村三级干部上门服务,由司法部门主导,以村为单位,在土地承包者和经营者双方自愿前提下,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省经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嘉鱼引入司法公证的做法值得提倡,可以确保土地流转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但在实施中不能给农民增加额外负担。(记者 张文龙 通讯员 龙鸣 龙钰)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