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公开场合侮辱国歌最高获刑3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昨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草案)、电子商务法草案等。

将在全国各地设立监察委员会

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指出,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为在各地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草案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公开场合侮辱国歌最高获刑3年

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草案,对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

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表示,刑法修正案(十)草案的这一规定既与国歌法的规定相衔接,也与刑法关于侮辱国旗、国徽罪的规定相协调,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电商平台出现假货应担责

会议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二审,进一步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其中,对于电商平台内出现侵权假冒情况,草案强化了电商平台应承担的责任。

草案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比之下,原草案规定,电商平台“明知”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依法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

同时,根据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对损害扩大的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 彭秀芬 实习编辑 文秀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