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李卫东 通讯员 戴娟 徐程程)未经核实,私自在微信亲友群内散发谣言,造成恶劣影响。11月1日,咸安女子李某和其亲戚黄某被咸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某小学,星期一一名六年级的孩子丢了,在星期四说找到,孩子已经死了,肾被割走了。”10月29日,咸安官埠桥镇人李某,在微信亲友群中发布的一条消息引起了亲友的广泛关注。其亲戚黄某看到消息后随即转发至各好友群。消息扩散,影响恶劣。
咸安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核查,在岔路口派出所、横沟派出所的配合下,确认该信息为谣言,我市并未发生学生肾被割事件。网安大队立即对发帖人李某、黄某依法传唤,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据悉,违法行为人李某在某小学接小孩时听信他人言传,获得小学生已找到且肾被割的信息。为了提醒亲朋好友,李某在未经查证核实信息真实的情况下,将上述信息编辑之后,发布在“风驰天下”微信群中,同群亲戚黄某将虚假信息转发到多个微信群中。李某、黄某利用微信群散布谣言,混淆视听,蛊惑人心,制造社会恐慌,其行为已经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黄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和3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属违法行为。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更不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