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5旬男子街头侠客行 持弩耍酷被拘留5日

你好,110吗?我要报警
请讲

在南门老轴承厂门口这里有位中年男人手里拿把弩,整得跟百里守约似的,在马路上瞄来瞄去,请求处理。

11月2日上午11时许,通城公安局隽水所接群众报警称:通城南门老轴承厂门口有人持弩在马路上溜达,引得路人惊慌。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将持弩违法行为人葛某(男,51岁,关刀镇人)抓获,现场收缴弓弩一把,随后将葛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一弩在手,天下我有

经查:葛某不久前在废品处理站发现一把弓弩后,便将弓弩带回家,并一直存放在家里,11月2日,因看武侠电视剧一时兴起将弓弩拿到街头玩耍,引起群众警觉后被民警现场抓获,经民警对其宣讲相关法律,葛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弩上肩胸,走路带风

目前,葛某因非法持有违禁品,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耍酷有风险,且耍且珍惜

普法小知识
弩,属于违禁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

在现实生活中,射钉器、射钉弹是非常容易获取的,有些人通过简单改制就成为枪弹,用于打猎打鸟,其社会危害非常大。”大家应认识到,用射钉器、射钉弹改制为枪支弹药是违法犯罪,持有和使用改制后的枪弹也是违法犯罪。因此,请主动上缴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同时希望广大群众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踊跃举报非法制造、收藏、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通城公安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