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见习记者 见博)酒驾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是有些司机却视危险而不见,饮酒后依然开车上路。
11月15日晚7点,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来到人民广场,对酒驾、醉驾、违规使用灯光等驾驶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8时左右,一辆黑色本田被交警拦下,交警对司机进行吹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随后,另外一位酒气浓重的司机也被交警拦下,交警立即将司机带到路边对其进行吹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38mg/100ml,达到醉驾驾驶标准。随后交警带领该司机前往中心医院抽血调查,进行进一步的酒精测试。
当晚,共查获涉嫌酒驾1起、醉驾1起、乱用灯光35起、乱变道2起、未带驾驶证3起。
咸宁交警强调,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并且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营造浓厚的打击酒驾违法行为氛围,坚决杜绝酒后驾驶,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