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第九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昨日(20日),记者在通山县法院门前的电子显示屏上看到,不仅显示出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还有一张巨幅大头照。
走上街头,宣传车传来高音喇叭声,正在广播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电子显示屏上也有大头照。县委县政府门前的大电子屏上,同样滚动播放着被执行人的照片等相关信息。“以前公布姓名、生日、地址等基本信息,作用不大。”通山县人民法院院长钟华岗介绍,公布大头照,是为解决执行难顽症出的狠招。“公布大头照之后,执行率大幅提高。”
公布大头照是否涉嫌侵犯公民肖像权?钟华岗介绍,根据年初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并不侵权。“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合法,或者称为肖像的合理使用。”
为配套解决执行难问题,法院争取县委、县人大支持,与35家县直单位签署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大格局。他们在当地知名网站、报纸、电视台不断曝光失信老赖信息,在全社会营造惩戒老赖的高压态势。他们还开展专项行动及节日执行行动,集中警力,有针对性的、有计划性的进行精准打击。
今年至今,该院共收执行案件1295件,执结868件,执行到位2.9亿元,同比均实现大幅增长;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5件380人,司法拘留65件68人,以拒执罪打击6件6人,已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记者 张爱虎 通讯员 徐世聪 陈继井)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