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打造河长制“升级版” 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

3月16日,咸宁市正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咸宁自我加压,以高于全省目标的要求,提高水质达标率和水质优良比例,将全市所有河流、湖泊和561座水库全面纳入河湖库长体系,打造河长制“升级版”。

▲11月28日至29日,省验收组来我市检查验收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情况,在听取了我市关于河湖库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省验收组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级河湖库长15名,县级河湖库长制100名、乡级河湖库长1031名,村级河湖库长1113名。全市共落实河湖库巡查员1097人、保洁员1659人。自4月以来,15位市级河湖库长先后到所负责的河湖库履职领责,实地调研督办,并召开座谈会,交办问题。截止目前,市县乡村三级河湖库长履职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