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咸宁市出台印发了全市村(居)消防抗灾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社区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全市各村(居)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抗灾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是明确了工作措施。县、乡(镇、办)党委、政府要把村(居)消防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程中,民政部门要配合各级政府和各级消防部门做好村(居)消防工作。第一,完善村(居)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设置缺乏的小区,增设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期限整改修复,逐一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率达到100%。第二,畅通安全疏散通道。全面清理疏散小区内楼梯、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第三,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对社区内小区推行“楼长”制度,负责本栋楼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委托专业人员检测维护保养电气路线、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明确了工作要求。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地各村(居)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第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第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咸宁市民政局社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