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心普法33年!赤壁司法局刘少华荣登4月“荆楚楷模”光荣榜

云上咸宁报道(赤壁台记者 马春霞)“数十年不忘初心,凭内外兼修,法助八方接地气;逾千次亲传正义,更声情并茂,律牵百姓仰天平。”湖北省楹联学会柯丹创作的一幅对联,是对赤壁市司法局法宣股股长刘少华几十年如一日坚持普法工作的真实写照。日前,“荆楚楷模”4月人物上榜人物揭晓,刘少华荣登榜单。

50多岁的刘少华,经历了1986年开始的“一五”普法到如今的“七五”普法,整整34年。

1984年,21岁的他在社区为居民讲授常用法律知识,课间无数次被居民提问打断,直到中午12点多,群众热情不减。通过他的帮助,多名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迎刃而解。至此,他决心在普法战线干到底。

1986年,刘少华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习3年法律。学成后,他回到岗位。白天,他到市里的水泥厂、公汽公司等单位讲课;晚上,奔赴乡镇村讲课,一讲就到深夜。截至目前,他一人讲授的法治课就超过1200场次。

他的办公室,每天都有慕名前来咨询的群众。他从不怠慢,群众总是满意而归,叫他“刘律师”。“加班多、材料多、动脑多,咨询多”,“个人休息少、身体考虑少、要求少、群众不满意少”,这“四多四少”是同事们对刘少华的评价。

进入互联网时代,刘少华还特别注重运用新媒体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讨论、H5、QQ交流、普法电子书、普法网站建设等,他紧跟潮流,一样不少。

虽然多次有机会晋升到新岗位,刘少华总是婉拒:“我热爱普法工作,即使将来退休,也愿意继续做普法人”。

在今年的1月11日,刘少华因“痴心普法33年”的感人事迹荣获司法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守望初心——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之“最美普法人”。“最美普法人”全国共十人,全省仅刘少华一人入选。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