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教育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泉县教育局签订对口支援协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咸宁市对口支援温泉县教育工作,促进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结合两地教育工作实际,经湖北省咸宁市教育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泉县教育局协商一致,就2017—2020学年对口支援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 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座谈)

☞ 温泉县教育局每年安排一批学校管理干部到咸宁进行教育学习培训或交流挂职,每批人数10人左右。

☞ 温泉县教育局适时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到咸宁市通过集中教师培训或学科名师“一对一”带培等形式,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期间免收各类费用。

(▲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旭东讲话)

☞ 咸宁市教育局每年安排一批优秀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到温泉县开展教师培训与教学示范活动,每批人数10人左右,原则上安排在暑假期间。也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派拔尖人才到温泉开展短期指导活动。

☞ 利用教育信息化平台,通过空中课堂、网络直播等形式,共享优质资源,广泛开展教师队伍交流、教育教学合作、学生联谊互动等活动,以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育水平。

(▲ 温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欧卡西作交流发言)

☞ 咸宁市教育局专项支援温泉县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管理及教学活动开展,经费总额80万元,分年落实资金。

☞ 咸宁市教育局协调做好咸宁市部分学校与温泉县各学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的工作, 将“百校结对工程”、“手拉手”活动全覆盖。援受双方鼓励两地结对帮扶学校之间开展校际交流和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