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发布“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消费警示

“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临近,又将迎来一个购物、旅游的消费高峰。咸宁市工商局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在咸宁度过一个愉快的旅游节,特发布如下警示:

促销购物:“旅游节”期间,不少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往往推出优惠促销活动。在此类促销手段中可能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折扣误导、循环消费、规避责任等消费陷阱。在此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理智参与促销活动,避免受到误导冲动购物。要考虑清楚是否真正需要此类商品或服务,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轻信商家宣传而把一些实用性不大、过时或低端技术产品带回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是对于商家推出的如“买一赠一”等各类活动,要看清问清活动内容、期限、范围承诺,注意少数商家“先升后降”虚假打折的促销方式,提防打折、返券、赠送等各种“折扣”陷阱。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价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

三是在购买商品时请及时查看产品是否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售后服务保修承诺,切忌只问价格,不关心产品的质量。接受奖品或赠品时也要留意其标签标识,在没有相应标识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使用,为避免购物送赠品出现质量问题,也可要求商家对于赠品承担书面的质量保证承诺。   如遇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工商局投诉热线12315。

旅游消费:“旅游节”期间,不少游客会选择出行游玩。参加旅行社旅游的消费者,为了防止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消费者要认真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查看是否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查验证照是否年检合格。

二是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旅游行程(包括交通工具、旅游景点、住宿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以及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做到明确、具体。对待旅游广告宣传,要注意识别不实广告内容,坚持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购物环节中,一定要提高警惕,防范购物风险。拒绝强制消费。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若在旅游景点,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监管部门12301投诉。若遇到分歧较大、协商不成的纠纷,消费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咸宁市工商局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