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7月14日起我市将暂停两项贷款业务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劲松 通讯员 陆世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14日)发布公告,我市将在30日后正式启动预警机制,暂停个别贷款业务。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刚需,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根据2018年5月23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个贷率超过75%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启动预警机制,暂停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本市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待个贷率降至75%以下解除预警,正常受理暂停的贷款业务。

公告称:截至2018年5月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公积金归集余额176242万元,公积金贷款余额142770万元,个贷率81%,超出75%的预警比例6个百分点。从今天开始30日后正式启动贷款预警机制,2018年7月14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暂停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本市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过渡期内,市中心本级正常受理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本市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当个贷率降至75%以下解除预警并另行公告。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