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等十部门联合部署开展2018网剑行动

市工商局、网信办、发改委、公安局、商务局、经信委、质监局、食药局、物价局、邮政局十部门日前印发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决定于7月至11月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将充分发挥咸宁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加强对网络市场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一是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二是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三是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五是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职尽责,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联合执法。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关注网络市场突发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优化跨地域跨部门执法指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适时开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从相关平台抽查一定比例的活跃网店,对其主体信息、交易规则、商品信息、知识产权、网络广告、网络刷单等行为开展定向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平台整改,对涉嫌违法线索依法查处。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力度,依法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引导网络消费安全。

三是落实平台责任,推进社会共治。加强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协作,继续搭建、完善与相关电商企业大数据交互平台,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形成部门间网监信息与社会涉企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充分发挥消费者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新机制。

四是健全信用体系,引导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网络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物流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做好企业信息归集工作,并通过“信用湖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公示,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实施全网警示,引导涉网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