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圆满完成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建设,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氛围,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和交易秩序,市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咸宁办事处自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了咸宁市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活动主要对申报企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和公示。咸宁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市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咸宁办事处严格按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要求,通过在市级媒体、市红盾信息网发布公告、设立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专栏、设立专门咨询电话等方式,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并根据公示程序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县、市、区工商局审核推荐并征求税务、环保、人社、质监、安监、金融等12个部门的信用建设情况审查意见,将拟公示的咸宁市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予以社会公示,由全市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评议。

通过严格按照自愿申请、逐级上报、部门把关、集中征信的活动要求,市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咸宁办事处圆满完成我市177家“守重”企业公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