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咸宁市巡察整改督导的探索与实践

(云上咸宁编辑报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整改问题是落脚点。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比不发现问题还坏。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二次全会上讲:推动问题整改,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是做好巡视巡察的“后半篇文章”。为了加强巡察问题整改,加强巡察成果充分运用,破解一些单位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出现的少改、浅改、慢改甚至假改等问题,咸宁市巡察机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自2017年起,创新成立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专司巡察整改督导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努力做到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落一件,不虚一事”,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成效。具体做法是:

成立机构,建立队伍,明确职责

咸宁市委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文【2017】23号)中明确要求:加强巡察工作督导,成立咸宁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进行督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6月20日印发了《中共咸宁市委巡察工作督导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机构和人员、工作内容、程序和方式、纪律要求等。工作职责是:市委巡察工作督导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由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负责统筹和实施。督导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市委巡察办负责工作指导和协调,市委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具体工作。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问题后,巡察整改督导即由督导组负责。另外,根据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督导组可以对市委各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情况和各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本区域巡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分别由市委纪检监察部门、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处理。市委巡察办、督导组、市委主体办适时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办理率提高。

目前,全市六县市区已有5县市区委比照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成立了当地党委巡察工作督导组。通城县正在筹备成立督导组。崇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也出台了《中共崇阳县委巡察工作督导暂行办法》,并印发到全县乡镇党委和县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全市市、县两级已成立巡察工作督导组6个,每个组3至5人,共有督导人员27人,其中编内人员9人,抽调人员18人,在全市范围内已全面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及时跟进,全程督导,按期验收

根据巡视巡察条例规定,巡察整改时间原则上是两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将巡察整改分为整改启动整改推进整改验收三阶段进行,对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按“纠、清、问、建”四个字来要求。

整改启动阶段,一般是巡察意见反馈的第一周。在巡察意见反馈会上,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督导暂行办法,明确巡察整改的督导工作由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牵头负责。被巡察单位在下一步巡察整改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督导组派员参加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递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注意事项》。至此,督导组正式跟进巡察整改,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以党内文件形式向下一级党组织印发3个文件:①巡察组以巡察办名义向党委(党组)印发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②领导小组成员或巡察办负责人在反馈会上的讲话;③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

二是开好两个会: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专题会;

三是报送两个材料:①巡察整改方案,包含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时限清单(简称“四个清单”);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并附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剖析发言提纲。

督导组在收到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材料后,对整改方案和“四个清单”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整改要求的责成被巡察单位重新细化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基本符合整改要求的,即到被巡察单位召开第一次回访督查会,正式启动整改督导。会上督导组长宣讲巡察整改的基本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本阶段整改情况。督导组指导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

整改推进阶段,一般是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二至第七周。督导组采取日常指导、查看资料、实地督导等形式开展工作。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督促被巡察单位针对反馈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对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按“纠、清、问、建”四个字来要求。纠,就是纠正问题;清,就是清收清退违规资金;问,就是视违规问题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建,就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防止问题反弹。整改问题的标尺是相关党纪政纪和规章制度。建立整改进度旬报制度,每十天向督导组报送问题整改进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规范、完整的整改台账。要求台账中分类收集问题整改相关数据和资料,确保每个整改问题有理有据,佐证材料齐全。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重点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对巡察整改中少数疑难问题,主动与督导组、巡察组协商,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妥善解决。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问题分批整改销号,并报告相关整改情况。督导组审核整改销号情况,如发现有不符合销号需求的,及时通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重新整改。收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及时编发整改工作信息,供相关单位参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整改验收阶段,一般是巡察意见反馈后的第八周。督导组采取实地督查、查看资料、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开展以下工作:

1.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听取本单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对没有销号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完成。对整改期限内因客观原因完成不了整改任务的及时向督导组汇报。

2.对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巡察整改台账资料进行进一步检查,看每个问题是否符合整改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督指导被巡察党组织重新整改。

3.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建章立制,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适时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问题“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对标看齐,严防问题反弹。

4.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撰写“三个报告”,即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报告、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的整改问题专项报告(全部完成整改的可不报),并以党委(党组)文件形式报送督导组。

5.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议规模与反馈会相同),开展巡察整改自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与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群众代表进行个别谈话,面对面听取对巡察整改的意见和建议。督导组、巡察办、巡察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6.指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将巡察整改的情况适时通过党内文件形式在本单位内部通报,并报督导组备案。同时,形成整改情况公开稿(涉密事项除外),以党内文件形式报督导组,督导组与巡察办、巡察组会商审核后,由巡察办集中或由被巡察党组织向社会公开。

7.对被巡察党组织需延期整改的问题,采取跟踪检查的形式,督促其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相关印证材料,直至问题彻底整改销号。

8.被巡查党组织整改不力的,督导组视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下发督办通知或约谈相关责任人。对督办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严肃追责,使监督问责常态化、长效化。

9.一轮巡察整改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及时整理督导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将回访督查情况书面向相关单位通报。相关巡察整改台账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巡察办统一保管。

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成效明显

在整改督导实践中了解到,被巡察单位内部也是一个“熟人社会”。要整改一些比如清收清退个人违规资金,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等硬碰硬的问题,光靠内部党组织整改纠偏是有难度的,光靠督导组督促整改,力量也是有限的。需要营造浓厚的整改氛围,需要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推动问题整改。

1.上下联动。督导组在被巡察单位启动整改时,要大力宣讲中央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将巡察整改压力,通过被巡察党组织层层传导到基层党支部、党小组以至每一个党员群众,让党的巡察整改政策在被巡察单位的每一个党员和群众中入脑入心,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整改。高举政治巡察,党要管党的大旗,提高政治站位,把是否积极整改,作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在督导过程中,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确保督导工作方向正确,节奏恰当。市县两级督导组要加强上下联动,在工作经验和信息方面要共享,人员力量上相互支持。

2.横向协同。在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遇到疑难问题时,督导组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况,及时会同巡察组、巡察办协商,研究提出整改办法。涉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沟通;涉及党的基层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涉及精准扶贫巡察整改等专项问题,与扶贫办等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凡此等等,督导组要善于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整改合力,促进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

3.成效明显。我市2017年成立市委巡察工作督导组,专司巡察整改督导工作,增强了巡察整改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成效性,避免了巡察反馈后,过几个月再组织“回头看”,容易出现的整改“空窗期”、“搁置期”,谨防反馈报告变为“一纸白条”。在巡察问题反馈后,督导组及时跟进,全程督导,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按期验收,整改成效非常明显。2017年以来,五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巡察的26家单位,已有市住建委、发改委等21家单位完成了巡察整改验收,共整改销号问题671个,占整改问题总数的96.3%,申请延期整改问题26个,占3.7%,清退清收资金33801.14万元,追责问责607人,建立完善规章制度745个。在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和个别座谈中干部群众普遍反映:通过巡察整改,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大为增强,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健全完善和切实执行,一些长期拖而未决的疑难问题得到解决。如咸宁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解决了9名职工多年来停薪留职疑难问题。市环保局在整改中对于116套职工宿舍多年来不能按时竣工验收,无法办理相关证件,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举解决,全面完成竣工验收、建设总成本费用清算、补全房款、不动产证件办理事宜。市住建委提出“整改56个问题就是把住建工作向前推进56大步”的整改口号,以整改促发展。市房产局通过“巡察整改与物业管理联动,增强民本意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实践证明:巡察整改促进了巡察成果的充分运用,促进了党风民风的好转,促进了事业发展,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

市委巡查工作督导组

2018年8月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