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集中开展道路货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云上咸宁编辑报道)记者今天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切实改善我市道路通行环境,有效预防和遏制货运车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市决定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月31日,集中开展道路货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在10月19日下午召开的全市第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市委书记丁小强就货运车辆超速超载引发交通事故的问题,要求交通、交警等部门要重拳出击,严加管理,确保安全。

当日晚,市交通运输局连夜联合交警、运管等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商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货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10月22日开始,至2019年1月31日结束。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为:以总质量12吨以上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为重点,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从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货运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全面提升经营者守法、诚信、安全经营意识,有效遏制货运车辆交通死亡事故上升势头。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否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车辆年审、保险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超速超载、遮挡号牌、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否存在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运输违禁物品的行为;是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是否存在故意关闭、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