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受到法律制裁 我市首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在赤壁公开宣判

云上咸宁报道(赤壁台记者李杰 肖天胜 通讯员 范丹 李佳璇)11月14日上午,赤壁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文等12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该案件是咸宁市首起公开宣判的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经赤壁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文、魏绍洋、王庆丰、武健、向忠翔、吴尊、卢金、龙乔、范斌、张强、徐少文、谢模辉等12人,以李文为首,纠集在一起,先后在赤壁市实施寻衅滋事罪4起、非法拘禁罪2起,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恶势力集团犯罪。认定被告人李文、向忠翔、王庆丰、魏绍洋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数罪并罚;认定被告人武健、卢金、龙乔、范斌、张强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吴尊、徐少文、谢模辉犯寻衅滋事罪。

赤壁市人民法院根据扫黑除恶从严从快政策精神,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以及自首、坦白、悔罪表现等情节,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六年六个月等有期徒刑。

为充分体现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态度和决心,赤壁市人民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部分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共约60余人旁听。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切实增强了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强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