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少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省纪委监委出台“十条措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畅通服务企业发展联系机制、大力推动援企惠企政策落实、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妥善处理涉案民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慎用少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5月12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在省工商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制定了十条措施:畅通服务企业发展联系机制;大力推动援企惠企政策落实;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妥善处理涉案民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慎用少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民营企业人员慎用少用短用留置措施;稳慎提出民营企业人员廉洁情况意见;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主动接受民营企业监督;帮助民营企业加强内部廉洁建设。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陶艳林 陈帅 杨子成)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