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防治大气污染,我市将在这些方面狠抓落实!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劲松 通讯员 潘志明)1月26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一季度污染天气应对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围绕烟花爆竹燃放、祭祀祭扫、秸杆禁烧、扬尘污染、企业排放、柴油货车等方面狠抓落实,为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门红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要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和秸杆、垃圾露天焚烧。

各地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有关规定,加大对春节期间禁止燃放区及周边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禁售区售卖和禁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严厉打击秸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对露天焚烧秸杆、垃圾和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着火点,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对违法焚烧行为人和包保责任人要严惩重罚,绝不姑息。

通知强调,要严防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

各地各部门要对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防护责任、防护措施落实到位。节日期间正常施工的工地要严格落实施工"六个百分之百"的规定,停工工地应精细深入地做好防尘苫盖等工作。加大城区道路的机械化清扫和冲洗频次,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物料运输车要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冲洗保洁措施,严禁超限超载、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要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正常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节日期间不能放松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通知强调,要做好重污染天气科学应对。

各地要落实值班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密切关注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提前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本地源污染排放。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