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向业主收取停车费,是否合规?——记者帮打听⑳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延旭)4月18日下午,市民黄先生致电咸宁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的热线电话8251234向记者反映,咸安区马柏大道旁的盛世华庭小区向业主收取100元停车管理费,且小区内道路旁未设置标准停车位。黄先生询问,这个收费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标准?

4月19日下午,记者在盛世华庭小区看到,小区门口张贴着两则通知,分别是小区智慧停车系统更新升级的通知和要求小区车辆登记信息的通知。盛世华庭物业经理向记者介绍,该小区是2006年咸宁市最早建设的一批商品房,因当初的规划问题,在小区的业主中,有本小区的业主、原来电子元件厂的还建房业主、供销车队的外来户业主,还有私房的业主。同时,小区物业向所有业主提供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服务,而仅有本小区的业主向小区物业上缴物业费。在去年7月,小区建设了两道智能道闸,花费了两万多元,从这时,物业就开始向非本小区的业主开始收取停车费。

盛世华庭物业经理 王留芳:上面要求我们做进门的道闸,两道都做起来了。道闸花了两万多,我们的保安在门口执勤,我们要给他们发工资。我们自己交物业费的业主是不收费用的,是应该给他们服务的。这些散户,还建、三期、车队、私房,我们就向他们收取每年100元的管理费。

记者了解到,收取费用的标准是根据社区业委会统一开会确认的,按照每年每台车收取100元的管理费,其中向私房的户主收取每台车每年300元的管理费。记者随即联系了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竞争科的负责人邹太明,他表示如果产权或使用权属于开发商的话,收费标准就由经营者自主合理的确定。如果是小区外来车辆,可以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要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竞争科科长 邹太明:根据现有政策,住宅小区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经营者按照合法、公平原则和成本因素确定。小区内部停车位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对于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停车收费的,应经业主同意,收费标准与业主协商。产权或使用权属于开发商的,由经营者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住宅小区对外来车辆可以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要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30分钟内停车的免费。

记者随即联系了向本台投诉的黄先生,黄先生也表示,只要收取费用合情合理,物业服务规范,愿意为在小区内停车支付费用。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