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移交第十五批信访件 其中咸宁4件


截至今天,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省交办信访件953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28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正抓紧办理。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移交第十五批信访件

9月1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湖北交办信访件127件,其中重点交办件9件。

在交办信访件中,武汉市37件、黄石市14件、黄冈市14件、襄阳市11件、孝感市7件、随州市7件、宜昌市6件、荆门市6件、十堰市5件、荆州市5件、恩施州5件、咸宁市4件、天门市2件、潜江市2件、鄂州市1件、仙桃市1件。

从污染类型来看,大气污染51件、生态破坏32件、水污染29件、噪声污染27件、土壤污染3件、辐射污染1件、其他污染18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第六批信访件已办结20件 共罚款310.2万元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转办的第六批39件信访件,已办结20件,阶段性办结19件。其中,责令整改24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310.2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6人。截至9月1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湖北边督边改共办结信访件108件,责令整改72家,立案处罚20家,罚款1142.30万元,约谈26人,问责23人。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可登陆长江云APP查看。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