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雅公布补偿方案,网友却不买账!浙江消保委发声

11月18日晚间,巴黎欧莱雅再回应安瓶面膜事件:

针对部分购买多件产品的消费者中“巴黎欧莱雅安瓶面膜”的到手价格有差别,消费体验感受不佳,再次向消费者道歉并给出解决方案。该话题迅速登上热搜榜首。

具体解决方案如下:

1.针对在天猫双十一预售(10/20-10/31)期间在“欧莱雅官方旗舰店”(以下简称旗舰店)购买安瓶面膜且产品订单累计达到999元的消费者(包括在店铺、达人直播间购物的消费者),且未领取满999-200消费券的消费者,将提供一张200元的无门槛优惠券,使用期限从领到之日至2022年6月20日(领到之日见后续细则)。

2.针对在天猫双十一预售(10/20-10/31)期间在“欧莱雅官方旗舰店”(以下简称旗舰店)购买安瓶面膜,但预售期间产品订单累计未满999元的消费者(包括在店铺、达人直播购物的消费者),将提供两张满499立减100元的优惠券,使用期限从领到之日至2022年6月20日(领到之日见后续细则)。

3.以上消费者,巴黎欧莱雅品牌将诚邀他们成为巴黎欧莱雅金卡会员,享受相关待遇。

巴黎欧莱雅称,具体领取和使用细则,品牌将在5日之内进行公布。考虑到涉及的消费者数量,如果存在等待时间较长的情况,“请消费者给予我们多一点的时间,我们一定会抱着认真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位消费者”。

但是,大多数网友并不买账,纷纷在留言区评论:“退差价”“要你的券有什么用,不会再买了”……

也有部分网友表示,“200无门槛的券不是挺好的吗”“挺有诚意的”……

浙江省消保委发声

今年“双十一”大促虽已落幕,“先涨后降”、“预售多花钱”、“虚假发货”等相关负面舆情却仍在不断发酵。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指向了同一个市场交易的基础——那就是诚信。经营者丢弃了“诚”,必将失去消费者的“信”。不论是繁琐复杂的计价套路,还是承诺预售力度最大却不兑现,都是对品牌形象和信誉的极大消耗,即使是再牢固的商业大厦,丢掉了诚信基石都有可能会随时崩塌。

在此,浙江省消保委劝诫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大促期间多一些透明与真诚,少一点计算和套路,不要总想着用繁琐的促销规则给消费者添“堵”,让消费者化身“福尔摩斯”和“计算器”才能找到最优惠的下单方式。让消费者“心累”和“心寒”的企业,最终也会不再被消费者所选择和信任。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不要过于相信主播的口头宣传,出于对主播的个人喜爱和信任而盲目下单,可以多平台多渠道比较价格。有时候直播购物不仅费“时”,还可能会费“钱”。

浙江省消保委也将持续关注巴黎欧莱雅面膜促销事件。

律师:巴黎欧莱雅的行为涉嫌

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

据浙江省消保委,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雄伟表示,巴黎欧莱雅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

1.涉嫌虚假宣传

欧莱雅声称锁定达人直播间“全年最大力度”,根据一般理解,应当是指该商品的价格在2021年度达到最低。后欧莱雅发放大额优惠券,导致消费者在品牌自己直播间的购入价远低于达人直播间价格,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涉嫌价格欺诈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3条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价格欺诈行为包括利用标价形式和利用价格手段两种情形。《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6条规定了利用标价形式进行价格欺诈的9种情形,包括“标示的市场最低价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第7条规定了利用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6种情形,包括“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欧莱雅的行为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情形,首先是全年最低没有依据或无从比较,其次也没有做到自己对消费者的承诺,涉嫌价格欺诈。

3.涉嫌不正当竞争

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五条,构成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巴黎欧莱雅宣传全年最大力度却没有履行价格承诺,涉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不正当竞争。

@人民日报 :尊重消费者,才不会透支信任。

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人民日报、澎湃新闻、浙江省消保委等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