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公共秩序行为规范篇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杨紫妮 余梦婷)《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2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4月26日公布,10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云上咸宁就条例内容进行分篇解读,今天(9月15日)推出《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公共秩序行为规范篇 》。

(九)其他公共秩序行为规范。

(编辑 余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