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咸宁市道德模范选树工作开启,快来推荐你身边的榜样吧!

(云上咸宁编辑报道)9月19日,咸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选树活动组委会就做好第三届咸宁市道德模范选树工作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开展第三届咸宁市道德模范选树活动的通知》(咸文明办文〔2022〕11号)精神,为做好第三届咸宁市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咸宁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选树咸宁市道德模范10名,提名奖若干名。

二、推荐标准

(一)咸宁市道德模范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咸宁市道德模范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对象

凡在咸宁市学习、工作、生活或在外地的咸宁籍人士,均可作为推荐对象。推荐对象突出一贯表现。重点从近年来的荆楚楷模、南鄂楷模、中国好人、湖北好人、咸宁好人、县(市、区)级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把社会贡献大、事迹突出感人、典型示范性强、群众口碑好的先进模范推选出来。往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荐选树。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第三届咸宁市道德模范选树活动组委会,负责选树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文明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发动推荐申报。发布选树活动公告,向社会公布选树标准和推荐办法。各地各单位采取属地推荐、系统(行业)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3.审核公示上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4.集中评选奖励。组委会对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集中评议,公示后拟定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名单上报市委文明委,市委文明委审定后正式公布第三届咸宁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名单,颁发奖杯证书,举办颁奖仪式。

五、推荐时间

推荐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

联系人:蔡祖峰、陈晨

电话:8126912

电子邮箱:

xnwmcj2022@126.com


来源:咸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选树活动组委会

(编辑 彭秀芬 编审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