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岁末临近 这条法线可千万不能踩!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华敏 陆君 通讯员 张勇 鲁新武)今天上午(12月16日),咸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公共安全冬季隐患走访排查和“五访”工作中,深入拆迁还建、居住密集的官埠镇渡船村五组,发现石某某家的一楼私人仓库内非法运输贮存烟花爆竹763件,目前已全部予以扣押,并转移到安全地方。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石某在没有办理任何储存和批发烟花爆竹手续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渠道买进烟花爆竹,储存于家中准备在元旦春节以及明年清明节期间销售。此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据了解,此案系今年咸安城区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量最大案子,目前,正在进一步查办之中。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