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 | 咸宁市中小学、高中寒假放假时间确定

近日,咸宁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放假时间:

(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农历腊月十六,周五)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周六)放假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周日)春季开学报到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周一)正式上课

(二)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周五)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周六)放假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周日)春季开学报到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周一)正式上课

(三)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需变更放假开学时间的,必须向市教育局报告。 

 

通知要求 :

(一)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二)科学安排师生假期生活。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四)勤俭节约过春节。

(五)统筹安排新学期开学工作。

来源:咸宁教育信息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