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督导我市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罗世喜)12月28日—29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刘元成一行到我市调研督导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刘元成一行深入通城县、咸安区实地查看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听取了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彬参加汇报会。

▲十六潭公园水生态景观

2013年7月,水利部批准我市成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第一批试点市。根据试点任务,我市着力推进健康的水生态体系、完备的水安全体系、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先进的水文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督导组对我市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给予肯定督导组指出,咸宁作为湖北南大门,生态资源富集,应该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创造经验,在湖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督导组要求,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既要有一个好的规划,又要符合地方实际,要把试点工作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使试点工作自觉融入地方发展战略布局。希望咸宁珍惜试点机遇,实行部门联动,创新项目投入机制,把试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