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8月28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吴涛的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陈荣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艾军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伟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曹玉来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陈荣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益民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一审:杨紫妮
二审:陈玲
终审: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