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稳步推进市县巡察机构改革

2016年以来,咸宁市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市县巡察机构改革,实现组织机构、人员选配、后勤保障等同步到位,并迅速开展首轮巡察工作。

市委高度重视巡察机构改革工作,在行政级别、人员编制、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并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工作人才库。同时,该市坚持问题导向,将县市区管理的县级单位、社会关注度低的边缘单位、社会关注度高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集中的单位、专项资金使用量大的单位、市县直机关二级单位、工程预决算偏差大的单位等六大存在监管盲区及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作为巡察重点,首轮巡察累计发现问题线索100余条。

同时,我市注重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督办指导,组织督查组对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巡察机构的人员、经费、设备基本到位,共组建巡察组14个。崇阳、通山、嘉鱼、通城、赤壁首轮启动了对25家单位的巡察,有效形成了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的巡察工作合力。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