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成功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同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国质检质函[2016]697号),咸宁市成功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咸宁市成功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据了解,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促进地区间质量对比提升,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而开展的一项活动。国家质检总局每年从已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并成效显著的城市中,选择批准开展创建工作。

 △鸟瞰咸宁

为有效推动申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咸宁围绕温泉旅游绿色崛起两个核心,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了部署。2016年6月,我市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据介绍,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获批创建仅仅只是开始。未来几年,咸宁市将严格按照创建要求,进一步制定创建工作规划,以项目化来明确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绿色崛起,突出绿色产业;精细提炼城市精神,传播“工匠意识”;增强全民互动,推进全民共享,全力实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记者 周阳 通讯员 冷君垚 高树军)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