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 | 咸宁这3名干部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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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交通物流发展局办公室负责人易爱民,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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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农业局主任科员杨七兰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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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汪典斌,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