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无良开发商”支付讨薪农民工薪水后 真相竟是…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余歆)元旦前后,我台记者曾帮助20多位四川籍农民工讨薪,把一张张的白条兑换成了现金,让农民工朋友开开心心回家过年了。而现在,涉事开发商邱高信找到记者诉苦:由于工价谈不拢,没有一个农民工愿意到他的工地上做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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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再次来到通山县新月大厦工地看到:偌大的场子上没有一个施工人员;挖了一半的桩基丢在一旁无人问津。开发商满脸愁容地告诉记者:“现在是找人找不到,都要抬高工资,还要先给钱。”

邱高信告诉记者发生“讨薪事件”前,他给那伙四川农民工打桩的价格是每米1000元,为的是让农民工按合同要求手动打桩,确保建筑质量,所以价钱也高出通山市场价很多。最近,有几个包工头找到他,谈到继续打桩的价格是每米1700元,将近超出了一倍的价格,而且还要提前支付。

 

“他(工人)说价格按每米1700元,然后钱要先给他。工程哪有这样做的呢,要先把事做了,合格以后再支付的,全国所有的工程都是这种方式呀。”

——通山县新月大厦开发商邱高信

 

邱高信说,通山建设市场打桩的,只有四川那一伙农民工。可他们如今提出的条件让他实在接受不了。

邱高信说,自己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出外创业,一直就是农民工利益的代言人。这回是作为成功创业人士,受通山相关部门的邀请,回来开发建设家乡,从没想到“恶意欠薪”这样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其实讨薪纠纷是事出有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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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打小了,无法继续施工

他打出来的石头,我们在验收的时候,发现他桩基已经打小了(影响建筑质量),然后查找那个公司当时的合同,(按国家规定)这个公司是要有资质的,在找公司的时候,怀疑合同是假的,公章是做的,公司不存在。——通山县新月大厦开发商邱高信

 

邱高信发现通山县工商局根本查不到该公司的注册信息,于是向县公安局报案了,经经侦部门鉴定公章确实是私自刻制的。于是暂未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了后面多部门帮助农民工讨薪事件。

经受了包工头和农民工们讨薪事件,现在邱高信更多的是懊恼和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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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邱高信十分懊恼

 

我们要提醒广大同行,第一要审核资质,第二要到公司要跟法人接触,到公司去查看,第三个要看他的业绩,这样子才能跟他签合同,像我这样做事情就是太马虎了,导致现在很被动。


——通山县新月大厦开发商邱高信

 

对于开发商邱高信面临这种窘境,通山县建设部门表示:该项目之前没有向住建局报批,因此,他们也无法进行管理。该县住建局建工科科长吴作建说,这是合同纠纷,邱高信可以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要说它那个合同是个无效的合同,因为根本就没有这个公司,之前的包工头黄清平是有法律责任的。


——通山县住建局建工科科长吴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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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合同

通山县通羊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律师邱守凡也表示:邱高信作为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黄清平是合同关系;而农民工与承包方之间,是雇佣关系。三者之间虽有联系,但农民工直接找发包方讨要工钱,就有“越咀代苞”之嫌。

 

所以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从法律角度上讲,是承包方违反了合同预定,那么后果应该由承包方来承担,不能把这个承包方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转嫁到发包方来,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承包方与农民工故意串通,来损害了发包方的利益。


——通山县通羊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律师邱守凡

 

目前,开发商邱高信正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