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多措并举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近年来,咸宁市民政局立足前瞻高起点,夯实社区基础设施为抓手,以创新治理机制为着力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建成农村社区98个,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

1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咸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了全市271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五年内达到国家验收标准,2个县(市)、41个乡(镇、办)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比国家、省下达的农村社区试点任务高出十个百分点。同时,明确组织、民政、公安、财政、住建、规划等18个部门的农村社区建设职责和任务,形成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在市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发文明确规定,按照分级负担的财政体制,落实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经费,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课题研究。

2、创新模式,分类指导。经过几年来的积极探索,咸宁市农村社区发展模式有了新的突破,形成“平原发达型”“山区贫困型”“两型社会型”“城郊生态文化型”等多种社区形态,其中以农村企业家无偿反哺家乡社区建设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经济条件落后但易于搭建社区合作平台通城县隽水镇油坊村、崇尚健康环保和谐发展理念的咸安区贺胜桥镇花坪村、利用比较优势打造社区品牌的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内的诸村为典型。

3、突出功能,夯实基础。一是强力推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民政局认真组织实施《咸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规定每个农村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要达到500平米以上,农村社区服务大厅面积要达到80平米以上。近3年,全市新建农村社区办公场所43个,面积达3万多平米,服务大厅面积共4000余平米,共建村民户外活动场所800多个(处)二是强力推进农村社区管理。一抓完善农村社区“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各部门与街道社区之间协调互动。二抓建立社区工作审核准入制度,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三抓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三是强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规范了“社区党建”、“民政低保”、“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八大服务窗口;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良性互动;健全和壮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咸宁市民政局 社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