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我市推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升级版”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罗世喜 通讯员 龚雯雯)4月26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出咸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升级版”,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意见》共17条,内容包括: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健全招商引资机制4个部分。其中,优惠政策方面内容有9条,涵盖土地供给、税收、重资产、总部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创新、金融支持、招商中介、人才用工等,各方面均拿出了详细的奖励、补助措施。

《意见》适用于市本级及咸宁高新区,并为各县市区制定实施办法提供参考。市招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加强招商引资措施最大的特点是“实”。土地、税收等事项在不越权的基础上,拿出了市级最优惠的政策;在条款行文上范围明晰,不留“后门”,可操作性强;在政府可能担责的方面,如重资产建设等内容大胆尝试,并首次提出了外商投资奖励、总部经济奖励等内容,可谓“干货”十足。

✿✿加大土地供给保障方面,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含本数)以上5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按照不超过土地出让成交价5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强化税收贡献奖励方面,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工业项目投产后,前3年地方财政按相当于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和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的80%给予奖励;

✿✿给予重资产建设支持方面,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亿元(含本数)以上的工业龙头项目,可给予重资产建设支持。由政府代建项目厂房及厂区道路、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或代购生产设备等重资产,实现企业轻资产“拎包入住”; 

✿✿加大金融支持。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主板上市成功企业及其团队主要成员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助。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