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歌为媒  传廉之风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阮秀平)“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已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5月8日下午,一曲廉洁之歌在部分单位的会议室里唱响。为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向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局、市旅游委、咸宁广播电视台、咸宁日报社、市体育局、市社科联、市文联等8家联系单位党员干部,推荐学唱《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之歌》,建议各单位在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播放,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便于党员干部学唱,纪检组在QQ群、微信群里共享了歌曲和歌谱。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之歌》,以歌曲形式唱出了反腐倡廉的誓言,为党员干部提供了一个生动教材。

“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播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之歌》,以歌为媒,有助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入脑入心,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市社科联刘朝霞在活动后谈到自己的认识。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