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 | 莫让牙签弩射伤童年

“此物俗称牙签弩,是最近中小学生中常见的玩具,竟能射入石膏板。让我们管好自己的孩子,建议禁止生产销售牙签弩。希望相关监督部门能够予以足够重视……”近日,这样一则信息在朋友圈内被广泛传播,一时间成了热门话题。(6月19日《新文化报》)

据了解,这种玩具弩的体积只有手掌大小,能够射击牙签、棉签等物品。小手可握,价格低廉,颇受一些孩子喜欢。然而,看似小巧的玩具弩,却有着超强的破坏性,一旦伤到眼睛,后果不堪设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弩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之一,虽然玩具弩体积大为缩小,但依然具有枪支、管制刀具的部分功能和特性,如单弓片牙签弩射程为10米,5弓片牙签弩则达到了25米的射程,可直接打穿易拉罐,属于危险物品,小孩子若稍有差池,便会造成严重伤害。

早在1999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法规赫然在上,但网络上却是购销两旺,电商号称下单就发货,没人不让卖,家长称孩子玩得不亦乐乎。玩具的外表下,该商品的违规性、危险性早被抛之脑后。其实,这已不是第一次曝出孩子们玩危险玩具的新闻,只是这一次的玩具弩更小巧、更具隐蔽性,也更令人担忧。不知道间隔多少时间,此类“玩具”又以何种面目重现江湖?

危险玩具是钻了监管的空子,利用法律监管及网络销售的模糊地带,大打擦边球。职能部门要及时出手,加大巡查力度,并联合网购平台对一些违规玩具、危险玩具予以下架、惩戒等清理活动;另一方面,家长们也要多多陪伴孩子,关注孩子的动向,不要让危险玩具射伤童年。(斯涵涵)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