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罗世喜)今天(6月21日 )下午,继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市召开相应会议,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征宇,副市长何志雄出席。

2016年,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意湖北省武汉市、咸宁市、宜昌市、黄石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同期获批的全国相关省市共有32个。2018年,我市创建工作将迎来全面验收。

会议指出,对标信用建设示范城市的创建标准,咸宁面临的任务还很十分艰巨。务必要找出差距,赶上进度,确保拿下信用建设示范城市招牌。

会议强调,信用体系创建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所有成员单位要齐心合力,协调推进。要抓住关键点,推进落实“汇集系统建设、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宣传报道”三项任务。要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进度、做好“信用咸宁”网站建设、抓好信用工作基本保障、加强信用创建工作宣传,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建成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市。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