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审计局“四个强化”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近年来,咸宁市审计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战略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坚定政治自觉,坚守责任担当,着眼“四个强化”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统筹布局。该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仅今2017年,该局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形势分析会1次,听取各县市区审计局及外出审计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8次,中心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及研讨活动6次,以党组及纪检组名义下发有关廉政工作的文件3份。同时,坚持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业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该局通过完善制度,理清责任,督促局党组领导班子切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2017年,该局进一步完善了《咸宁市审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局党组领导班子的责任范围,加强了检查考核与监督力度;完善了《主体责任承诺书》制度,细化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科长和审计组长“四级”主体责任,年初逐级签订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履职台账》制度,局党组成员严格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将每一天、每个月、每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纪实,形成台账,确保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三是强化政治生活。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将其视为筑牢审计干部思想防线的重要抓手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坚决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活动,并采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例如,制定和完善了《关于党支部开展“支部主体党日”的规定》、《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等,细化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程序、方式,使活动的开展更规范更加具有操作性;第二,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例如,在支部委员会上安排廉政诗歌朗诵和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环节,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第三,推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局党组不仅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对批评过程加强督导,既当好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又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当好参与者。对同志们既指出问题又提出改正建议,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四是强化选人用人。该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任条例》,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提名、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及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等干部监督操作规程,规范干部选任与监督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重用起来,决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脚踏实地的好干部吃亏。2017年,该局党组通过积极努力和争取,为3名审计干部解决了副县级待遇,均得到上下公认,无不良反映,从源头上整治干部队伍。(洪新世 胡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