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特写:小山村里的庭审

云上咸宁报道(通山台 张颖)说起刑事审判,大多数人想到的是神圣的大堂,威严的法官、肃穆的庭审现场。然而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却别开生面,把庭审现场搬到了村民的家门口。

9月19日上午10时,在通山县杨芳林乡遂庄村的一农户家门前空场地上,几张旧方桌、几条小板凳、一个庄严肃穆的国徽,组成了一个简单朴实的庭审现场,听说乡亲陈飞军的案子要在家门口审理,村里的男女老少早早赶赴现场看新鲜。

2016年2月18日8时许,陈飞军到茶园地务农,燃烧茅草堆不慎引发山火,后经通山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30.11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0.84公顷、宜林地面积8.28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0.99公顷。

庭审现场,陈飞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现场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审判长进行了现场宣判。

由于通山县有很多村组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长期以来,通山法院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为重点,不断创新巡回审判工作举措。

此次在村里公开审理刑事案件,让乡亲们耳闻目睹参与庭审全过程,通过以案说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