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

(云上咸宁编辑报道)今天10点,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

6月22日17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重大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并在6月23日11时提升为Ⅲ级,应急启动后,我市各地分别出现暴雨、大暴雨过程。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我市的强降水系统减弱,大范围强降水过程已结束,长江及内河、湖库均降至警戒水位以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7月11日10时起终止咸宁市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