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在危急关键之时!咸安区法援中心热情帮助妇女维权

近年来,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畅通妇女法律援助渠道,加大妇女维权力度,共办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83件,有效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全省三八红旗集体、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创先争优“十佳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

维权:急妇女所急

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十分注重抓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始终把为妇女维权当作急事大事来抓。

2015年12月的一天中午下班后,大家正在吃饭,一名妇女急冲冲找到食堂,说她的离婚案第二天就要开庭审理,要求马上申请法律援助。梁智秀和朱秋荣律师听到后,立即将该妇女请到办公室,了解案情、审查材料,依据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当即办理好法律援助手续,即时指派律师承办该案。办完手续后,那位申请法律援助的妇女看到饭菜已冷,内心难过,想接他们吃饭。可两位律师却惋言谢绝了。

今年1月17日,一名妇女饶某某因夫妻(未领结婚证)打架,用剃眉毛的小刀将其丈夫割成轻伤,被公安部门收监。1月25日下午,饶某某的父亲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律师接到该案后,考虑到马上要过年了,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到看守所会见了饶某某,与饶某某的丈夫达成赔偿协议,让其对饶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为饶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使得饶某某得以回家与家人团聚。

便民:想妇女所想

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创新便民举措,想妇女所想,不断拓宽维权渠道。

畅通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不让求助妇女跑冤枉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专线优势,对妇女来电、来访咨询的,及时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对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和指派律师全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对涉及赡养、扶养、劳资纠纷等妇女的法律援助申请,均不再要求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手续齐全当日就审查、审批完毕,迅速指派律师进行办理。几年来,受援人对该中心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并且达到了零投诉。中心内勤及时将受理的案件登录到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受到省厅检查组高度评价。

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为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依托工青、妇、残联、老龄委等行业部门依次建立了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方便全区妇女就近寻求法律援助。与此同时,以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为契机,将法律援助工作向52个城乡结合村、矛盾多发村延伸,实现了由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提供服务指南,向挂牌律师面对面零距离服务的转变,使更多的妇女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普法:做妇女所盼

“与其事后吃亏再来维权,不如事前普法做好预防。”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维权和普法相结合,并注重事前普法,让姐妹们掌握法律知识,解决了她们的后顾之忧。

为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中心借助“3.8”、“12.4”等节日,组织法律援助律师进乡入村向妇女群众面对面宣讲《婚姻法》、《继承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另外,还与区普法办联合,将与公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权途径编印成“咸安法治小报”发放到各村、社区。在咸宁电视台“平安咸安”专栏开辟了“法律援助进行时”、“律师面对面”等栏目,滚动播放法律援助经典案例;在咸安司法微信平台,实时推送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在咸安区政务网上传法律援助办事指南,及时解答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通讯员  李虹林  舒翅展  梁智秀)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