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三名男子强行住在别人家 结果……

为帮他人讨要债务,通山三名男子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不肯离开。日前,该三名男子因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违法行为被通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经了解,2017年7月28日13时许,违法行为人梅某(男,现年21岁,咸宁通山人)、周某(男,现年21岁,咸宁通山人)和许某(男,现年16岁,咸宁通山人)为帮他人讨要债务为由,未经住宅主人方某允许,强行进入其家中,并声称方某儿子欠了债务,不给钱就不离开,致使方某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方某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通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三人进行教育并责令离开。日前,梅某等三人被通山警方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和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许某因未年满16周岁,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通山警方提示,遇到经济债务纠纷时,一定要通过合法方式和手段化解纠纷、追偿债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勿受人怂恿和指使,使用非法、暴力手段,这样非但于事无补,往往还会导致矛盾升级,甚至引发更加严重的暴力性犯罪。(通讯员 柯国强)

来源:通山政务网

(编辑 彭秀芬)